各有关科研团队、科研人员: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承担的2023年到期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实验室承担的2023年到期应结题省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请查阅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省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相关要求请查阅附件2)尽快办理结题事宜,并确保在项目到期日期前完成项目所有的结题手续。其中纸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经资产财务部审核盖章,并加盖实验室公章后扫描上传。
2、由于实验室承担的2023年到期省基金项目均为青创项目,因此全部采用简易结题流程。
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意见”,对项目结题率较低的单位将核减下一年度项目推荐数;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取消该单位当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在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交验收申请又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时间超过半年的,项目按“中止”结论予以结题,并取消该单位一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各有关科研团队、科研人员应切实重视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4、对于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要提前半年在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项目执行”中选择“任务书变更”,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且同一个项目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一年。
5、所有结题项目应该在2023年10月27日前完成全部验收流程(即:此日期前,应将完备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否则将影响本单位今年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申报。
6、所有结题项目在系统提交并经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结题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流程】),交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吴荣荣。
7、科研与知识产权部联系人:吴荣荣,18859936951,清源创新实验室图书馆楼308,fjxpwrr@126.com
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2023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