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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关于再次督促部分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提请验收并提交正式验收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7 信息来源: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有关项目组:


根据《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为保证清源创新实验室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完满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清源创新实验室部分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该批项目已实施期满,前期已组织现场考察、预答辩和项目检查评估会议

 

二、相关事项

现再次督促“高性能分子筛绿色合成新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组,于112日前将项目验收材料(排版整理成成套pdf,电子档1份,拒收未经排版整理的散装材料)提交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形式审查,113日前将验收工作安排、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报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审核116日组织最终验收;再次督促“环保高效高炉煤气脱硫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组执行上述相同工作,完成日期与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商议。请两个项目组按照项目验收方案(20231010日发送)、前期四次通知要求(202395日、202419日、2024524日、202495日发送)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前述项目验收材料应包含:①封面(样式见附件2)、目录、结题报告、佐证材料,各具体内容之间应制作插页;②《清源创新实验室项目结题报告》(样式见附件3);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财务佐证材料(含第三方审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项目资金决算表等,资金决算表样式见附件4,附在报告后作为报告的一部分;项目组应当将任务合同书附入材料。

形式审查通过的,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准予正式验收并知会项目组打印装订上述材料。项目组将验收工作安排、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报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审核(样式见附件5)、安排最终验收。验收时,由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合同书,从项目背景及总体情况(从简)任务书完成情况主要成果及应用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清源与外拨经费使用情况总结与建议几个方面,以PPT展示的形式做汇报30min左右),并接受专家质询、形成验收意见样式见附件6)。

 

特此通知。科研与知识产权部联系人:吴荣荣,联系电话:18859936951邮箱:fjxpwrr@126.com,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学院路1号清源创新实验室308

 

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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