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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批)自立科研项目2024年度项目检查评估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信息来源: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有关项目组:

为进一步跟进2022年度(第二批)自立科研项目进度,根据《清源创新实验室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于202411月下旬召开“2022年度(第二批)自立科研项目2024年度项目检查评估会,具体时间待定,方案如下:

1、涉及项目:2022年度(第二批)自立科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会议形式:线下。由项目负责人(或受权负责人)向特邀专家做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列席会议。

3、汇报内容:由第二批自立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受权负责人)对照任务合同书,从项目背景及总体情况(从简)任务书完成情况主要成果及应用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清源与外拨经费使用情况中期总结与建议23年度汇报(指2023年底的汇报)与24年度汇报之间取得的进展和改进之处几个方面,以PPT展示的形式轮流做汇报,并同特邀专家开展交流,汇报和交流总时长控制在45mins(汇报20mins)以内。汇报PPT应于会议前2天发给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审核。

在现场汇报前,项目组还应提前提交一份材料供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和有关专家前置审查,前置审查材料应包括:

1、《清源创新实验室项目2024年度进展报告》(下称报告)(模版见附件2);

2、相关成果佐证材料,附在报告后作为报告的一部分;

3、项目组应当将任务合同书附入材料。

项目组应于1115日前提交上述供前置检查的材料电子档供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形式审查(排版整理成1pdf,拒收未经排版整理的散装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项目组应打印和装订上述材料5份(双面打印、需胶装并配封面、需制作目录和插页、负责人在签字页签字、项目合作单位在相应位置签章,其中封面模版见附件3)并在会议前2天寄送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针对2023年度进行过两次汇报的三个项目,本次年度汇报亦考察2023年度第二次汇报结束后有无整改到位。针对所有项目,本次年度汇报将作为2025年项目资助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吴荣荣,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学院路1号清源创新实验室308室,联系邮箱:fjxpwrr@126.com,联系电话:18859936951

附件12022年度(第二批)自立科研项目2024年度项目检查评估会项目清单

附件2报告模版

附件3:前置审查材料封面页

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20241028


241028通知与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