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组:
为强化自立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激发科研团队科研活力,根据《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管理规定,现对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与统筹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清源创新实验室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中的已结题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备注 |
00121001 |
鞋业与印刷行业的工业有机废气的深度治理技术开发及装备产业化 |
戴文新 |
已结题验收 |
00121002 |
高性能分子筛绿色合成新技术及产业化 |
鲍晓军 |
已结题验收 |
00121003 |
环保高效高炉煤气脱硫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江莉龙 |
催促结题验收 |
00221001 |
三氯蔗糖生产成套技术及产业化 |
郑辉东 |
已结题验收 |
00221002 |
高值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的制备与产业化 |
杨黄浩 |
已结题验收 |
00221003 |
”一芯一屏“用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
侯琳熙 |
已结题验收 |
00221004 |
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精准吸附-精密精馏耦合技术及产业化 |
邱挺 |
已结题验收 |
二、管理依据
《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及时通过验收,且项目结余资金未被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结余资金未被项目主管部门收回,且项目组诚信记录、科研业绩和科研组织良好的,项目组可以继续使用结余资金最长2年。
三、相关安排
已结题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发起《项目结题经费额度变更申请表(见附件)》,针对清源创新实验室部分的额度做如下调整,于11月25日前发电子档至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吴荣荣处审核。审核无误的,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吴荣荣处安排签章。
1.项目管理费额度不要变动;
2.除项目管理费外的两个间接经费科目(项目绩效支出、其他间接费)额度全部调整至直接经费中开支(即可用额调整至0),具体调增至直接经费何科目由项目组商议,但不得调整至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科研部主要审核点)。
本通知发布之日,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对各科目额度均有记录,请各团队据实填写申请表。
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2024年11月12日
241112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申请使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