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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申请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信息来源: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有关项目组:

为强化自立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激发科研团队科研活力,根据《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管理规定,现对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与统筹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清源创新实验室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中的已结题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备注

00121001

鞋业与印刷行业的工业有机废气的深度治理技术开发及装备产业化

戴文新

已结题验收

00121002

高性能分子筛绿色合成新技术及产业化

鲍晓军

已结题验收

00121003

环保高效高炉煤气脱硫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江莉龙

催促结题验收

00221001

三氯蔗糖生产成套技术及产业化

郑辉东

已结题验收

00221002

高值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的制备与产业化

杨黄浩

已结题验收

00221003

一芯一屏用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侯琳熙

已结题验收

00221004

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精准吸附-精密精馏耦合技术及产业化

邱挺

已结题验收

二、管理依据

《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及时通过验收,且项目结余资金未被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清源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结余资金未被项目主管部门收回,且项目组诚信记录、科研业绩和科研组织良好的,项目组可以继续使用结余资金最长2年。

三、相关安排

已结题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发起《项目结题经费额度变更申请表(见附件)》,针对清源创新实验室部分的额度做如下调整,于1125日前发电子档至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吴荣荣处审核。审核无误的,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吴荣荣处安排签章。

1.项目管理费额度不要变动;

2.项目管理费外的两个间接经费科目(项目绩效支出、其他间接费)额度全部调整至直接经费中开支(即可用额调整至0),具体调增至直接经费何科目由项目组商议,但不得调整至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科研部主要审核点)。

 

本通知发布之日,科研与知识产权部对各科目额度均有记录,请各团队据实填写申请表。

科研与知识产权部

20241112

241112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自立科研项目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申请使用的通知.docx